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机关基层党员)(全文共4515字)

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机关基层党员)

按照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部署安排,会前,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党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章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打牢了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对照四个方面,与党员谈心谈话,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查摆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方面。近年来,通过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个人在学懂弄通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理论方面能够做到真学真信真用,但通过对照新标准新要求,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系统、深入。参加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理论集中学习局限于满足机关支部布置学的规定内容,个人自学也是囫囵吞枣,只停留在通读了解的层面,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理论只是泛读,没有精读细研,在系统把握学、扩展延伸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还不够,在读原著、学原文上仅仅局限于文字上的表面理解,没有深入细致地去分析思考。二是内涵理解不深刻、不精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哲学意蕴等深刻内涵的理解还不够透彻,把握得不够精准,对其指导工作实践思考得不够全面,研究得不够彻底,还存在浅尝辄止的情况,离“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为什么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识不到位,存在“口号化”现象,没有充分了解其中的内涵和马克思主义哲理。三是理论指导实践不紧密、不熟练。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结合度和系统性不够,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学用转化不够,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理论学习成果还只停留在思想上,未充分地实践于行动中,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结合不紧密、运用不熟练等问题,融会贯通做得不够,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上还有待加强,没有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用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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